雷火电竞-首页

遼寧食品工業網
您當前所在位 首頁 > 食品安全

事關食品添加劑!市場監管總局提醒各企業嚴格按照新標準

發布者:編輯部 日期:2025-02-08 點擊數:

記者2月7日了解到,新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將于2025年2月8日起正式實施,使用10年的2014版標準行將廢止。市場監管總局提醒各類食品生產企業應嚴格按照新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

修改了食品添加劑定義

食品添加劑是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食品用香料、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質、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營養強化劑也包括在內。

根據2015年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添加劑的定義中增加了包含營養強化劑的內容。

修訂了部分食品添加劑品種和/或使用規定

刪除了落葵紅、密蒙黃、酸棗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蘿膠、偶氮甲酰胺等經過調查不再具有工藝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及其使用規定;

刪除了罐頭類食品中防腐劑、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漿中納他霉素、蒸餾酒中β-胡蘿卜素和雙乙酰酒石酸單雙甘油酯等的使用規定。

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要求

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賽蜜與天門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類別中共同使用時的總量要求;

完善了飲料類別中液體飲料與相應的固體飲料食品添加劑使用的對應關系;

修訂了二氧化硫、卡拉膠、瓜爾膠、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等的使用規定;

將原標準中歸類為“其他類”的部分食品類別重新進行了歸類,并調整了相應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等。

修訂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則

進一步明確了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劑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納提取物、雙乙酸鈉、琥珀酸二鈉、磷酸三鈣、氨基酸類等;

明確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標簽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標識通則》(GB 29924-2013)的規定,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預包裝食品應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進行標示;

明確食品用香料質量規格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用香料通則》(GB 29938-2020)及相關香料產品標準的規定。(李晶晶)

(央視新聞)

【責任編輯:黎華】